认证证书注册的有效期一般为三年,在证书有效期中,依据认证规则:企业须接受审核机构进行认证监督审核确认是否继续有效持有。
***次监督审核应在认证决定日期起12个月内进行。
此后,监督审核应至少每个日历年(应进行再认证的年份除外)进行一次,且两次监督审核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个月。
为保证企业证书使用的连续性,获证企业应在证书到期前三个月提出再认证申请。如有重大异常情况时,酌情增加监督审查频次。
超过期限而未能实施监督审核的,应按暂停证书或者撤销证书处理。到期应暂停三个月,超半年应给予撤销。对于经常市场招投标的企业要特别注意,证书只要是暂停和撤销,按照相关规定认证证书是没有用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