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规则换版转换(旧版规则→新版规则)
1. 实施时间
- 质量管理体系(QMS):2026年1月1日全面执行新版规则;过渡期:2025.8.31–2025.12.31 。
- 环境/职业健康安全/信息安全/信息技术服务/能源体系:2026年3月1日全面执行新版规则;过渡期:公告发布日–2026.2.28 。
- 过渡期内可结合年度监督/再认证同步完成换版审核,节约成本;过渡期结束后未换版证书按失效处理 。
2. 换版转换要求
1. 证书保持有效,无暂停、撤销记录。
2. 结合监督/再认证开展换版审核,审核内容覆盖新版规则全部要求。
3. 换发新证书有效期延续原证书,不重新起算。
4. 体系文件、运行记录、人员能力须匹配新版规则,重大不符合项需闭环整改。
二、跨认证机构证书转换(A机构→B机构)
1. 通用前置条件(缺一不可)
1. 原证书有效、未暂停、未撤销,且带有CNAS、UKAS、ANAB等认可标识。
2. 原认证机构、新认证机构资质正常,无暂停/撤销,且双方均具备对应行业范围认可资格。
3. 企业向新机构提交:原审核报告、历次监督/再认证报告、不符合项整改记录等完整档案。
4. 境内管控要求:认证审核、认证决定必须在中国境内由境内专职人员完成,境外单独审核结果无效。
2. 审核与认定规则
1. 满足上述条件,按转换审核流程办理,无需按初次认证全流程执行。
2. 不满足条件(如原证书无认可标识、原机构资质失效),一律按初次认证受理,执行完整一二阶段审核,两阶段间隔不少于5天。
3. 转换审核重点核查:体系持续运行有效性、历史不符合项闭环、合规与信用状态(失信企业一票否决)。
3. 禁止转换情形
- 原证书处于暂停、撤销、过期状态。
- 原机构/新机构对应范围无有效认可资质。
- 企业存在重大违法失信、重大安全/质量事故未处置完成。
三、新规新增强化要点
1. 审核组必须配备专职审核员全程参与,强化现场管控。
2. 严格核查***管理者履职,领导作用不到位可直接判定不符合。
3. 审核员年度现场审核时长不超过180天,人均持证数量设上限,严控转包、低价乱象。
4. 信用挂钩: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、停产整顿企业,不予受理认证及转换。
四、办理建议
1. 规则换版:优先在年度监督同步完成,避免单独审核。
2. 跨机构转换:提前备齐全套审核档案,确认双方机构资质有效。
3. 时间节点:QMS务必在2025年底前完成换版;其余五大体系在2026年2月底前完成换版。